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21-01-15 00:00:00   来源:安溪县-政府-农业局   评论:0 点击:

安农〔2021〕11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本局及涉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按照《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做好本单位及农业领域监管职责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进行疫情排查,落实各种预防措施,确保涉农企业的排查及相关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更新。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溪县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志明 党组书记、局长(农办主任)

副组长:黄高升 党组副书记、农业系统书记

陈永春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农办副主任)

谢景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农办副主任)

苏文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农办副主任)

李程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农办副主任)

吴生地 农业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晓东 二级主任科员

白慧雅 县委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成 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各分管领导负责指导落实所分管单位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林南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畜牧兽兽医股李冰坤兼任。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汇总交流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科学防护意识。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即加强个人防护、乡村管理、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人员聚集、旅途风险的原则,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局属单位及涉农企业疫情发生。要多方式、多维度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将健康知识传播到家家户户,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加快涵养“戴口罩、1米线、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配合开展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监管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信局和县卫健局等部门,强化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环境清洁消杀、动物产品加工管理及人员防护等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动物产品风险防控的溯源工作。

(三)切实加强单位和个人管理措施

1.加强内部管控。局属各单位要做实做细做好内部管控,扎实履行人员健康排查监管第一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反馈有关部门。减少人员聚集以及相互接触、上班期间尽量避免人员串门、聚集,提倡以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无纸化办公。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单位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安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做好窗口人员及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

3.做好个人防护。单位人员要带头落实个人及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推、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不参加大型团体性群众活动和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农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农牧企业卫生防护指导意见》,做好防护工作,强化人员管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抽样检测,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降低防控疫情风险。

(五)强化防控物资科学储备。根据防控工作安排,要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持续做好应急物资的需求评估,科学合理储备医疗物资。要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明确责任,切实履行防疫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信息报送,落实日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开展卫生整治,做好源头控制。积极参与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单位内部要开展大扫除,加强消毒等方面工作,做好源头控制工作,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指导各茶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屠宰企业、饲料厂和农资经营点做好防疫工作,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严格追踪问责,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和个人,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要严厉追责问责。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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