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增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中共鲤城区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
见》(泉鲤委发〔2012〕5号)和《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泉鲤政科〔2017〕34号)精神,决定对我区2014-2016年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11件专利给予发放区级配套奖励 (详见附件1),另有2件专利不予发放配套奖励(详见附件2)。现将申领配套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奖励金额
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对获得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
二、申领配套奖励需提供的材料
(一)各级专利奖鲤城配套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
(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按指纹或盖章,一式二份;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获奖文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按指纹或盖章,一式二份;
(六)由专利权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一式一份。
四、申领补助的时间期限
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股室: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股
联系人:金伟玲
联系电话:0595-22355518
申领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404室
附件:1﹒2014-2016年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区级配套奖励
的企业或个人名单
2﹒2014-2016年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区级不予配套奖励的企业名单
3﹒各级专利奖鲤城区配套奖励申请表
泉州市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22日
抄送: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黄丹萍局长、区政府吴振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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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鲤政科〔2017〕39号2014-2016获国家、省、市专利奖区级配套奖励.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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