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筑〔2021〕13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部门: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汇总填写本辖区内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联系电话:22178976
邮箱:jzyk8976@
附 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8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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