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 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
2017-08-28 00:00:00   来源:泉州政府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53号)、《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第371号令)和《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规定》(泉政文[2017]97号),为落实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要求,确保军民航飞行安全,现将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通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距跑道中心线东西两侧各15公里,距跑道南北两端外各21.4 公里所组成的矩形区域:主要涵盖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市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地。

  为强化净空保护,同时又便于日常管理,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

  东边界:晋江永和巴厝村,古厝村,黎星村;石狮灵秀塘园村,宝盖山雅村,蚶江洪窟村,洪尾村;丰泽区东海街道塔仔,曾厝;台商投资区洛阳前塘一线。

  南边界:晋江永和周坑村,东石清透村,平坑村,龙下村一线。

  西边界:晋江安海菌柄村,五里工业园区,磁灶镇宅内村,西园街道苏塘社区,霞浯社区,池店镇浯潭村,溜石村,陈埭镇海尾村;丰泽区东海街道云鹿,城东街道下石井一线。

  北边界:丰泽区群生水库,丰泽区店仔下;洛江区万安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庵边,陈厝一线。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低慢小”控制要求

  (一)“低慢小”升空物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氢(氦)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二)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为禁飞区域。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飞区域内施放“低慢小”升空物。

  (三)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之外的净空保护区域为限飞区。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向当地民航和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空域和高度飞行。

  三、处罚及举报奖励

  (一)对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未经批准擅自飞行。②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③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④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影响或者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对发现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个人,经调查核实,依据举报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三)申报及举报电话:

  申报电话:(军航)0596-2032827

  (民航)0595-85628132

  举报电话:(军航)0595-68207100

  (民航)0595—85628778

  0595—85628132

  (公安)110

  0595-85628110

  特此通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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