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第二批)的通知
2018-06-19 16:48:42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以人才优先发展服务、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现就2018年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近3年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对我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是泉州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3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

2.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由顶尖人才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担任;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团队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属泉州用人单位引进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申报时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

3.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它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属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2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

2.团队成员中应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申报。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可登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 相关管理系统链接中的“泉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

(二)初审和推荐。对属县(市、区)管辖的申报单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对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并将申报材料按申报时间要求报送到受理窗口。申报单位属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申报时间要求报送到受理窗口。

(三)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团队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包括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主要围绕团队科研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项目预算、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

(五)审定确认。市科技局依据评审考察意见,形成拟支持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科技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下达计划。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团队资助计划。

四、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申报书》;

(二)《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请参考提纲要求编写);

(三)其他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

申报书样本、项目计划书参考提纲和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范本)可以在申报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

申报团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并于2018年8月23日-24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到受理窗口。

六、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科技部门及人社部门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团队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核实把关。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请联系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

电话:22579330

邮箱:qzskjcg@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座南门811室

(二)受理窗口: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6室)

联系人:洪水敬;  联系电话:13905070992

(三)单位注册等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小何(1355955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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