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第四批)
2022-11-25 07:00:00   来源: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8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222号)、《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攻坚行动的通知》(闽就服〔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招用89名2020届和2021届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拟发放资金共计13.35万元。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第四批)。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23882143(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115号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邮编362600)

  附件1:永春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四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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