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2-12-12 07:00:00   来源:安溪县-政府-林业局   评论:0 点击:

各乡镇林业站、云中山自然保护区、局机关各业务股站: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泉林计财〔2022〕26号)精神,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结合省、市“十四五”林业规划任务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林业站于2023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查询申报单位涉黑背景所需的企业(个人)名单(详见附件3)及申报单位的征信信息等,报送至局相应业务股站(项目业务分工股站详见附件4),由局业务股站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再由局业务股站汇总成项目申报一览表,于1月13日前报送基金站。基金站将申报企业(个人)相关信息交由公安局扫黑办进行背景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

2.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申报文本一式四份(林业站和业务股室各留存一份,报送市局二份),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局业务股站邮箱。

3.请各林业站和局业务股站认真核对企业法人信息,确保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信息相一致。

4.申报单位为私营企业法人和个人的需要查询征信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①本人带上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网点查询;

②本人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点击核心业务中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申请,24小时内会反馈征信报告;

③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三款手机银行APP也可查询征信信息。

5.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在市县注册登记1年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经营活动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不良记录。

附件:1.2023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申请背景审核的企业(个人)名单

4.项目相关业务股站

安溪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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