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民养老〔2023〕8号
苏坑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苏坑镇嵩山村)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的省级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以来遭受雨灾等自然灾害,受损的养老服务设施灾害修复。
2、请及时部署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制订项目计划,紧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请务必严格遵守项目招投标程序,杜绝拆标、套取资金等违规规法现象,加强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滞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永春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