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关于2018年一般用材林林木采伐许可(第一次)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8-10-17 00:00:00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10-17
备注/文号: 泉洛政林〔2018〕138号
内容概述:
附 件: --

泉洛政林〔2018〕138号

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关于2018年一般用材林林木采伐许可(第一次)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区森林公安分局、罗溪森林派出所,局属各股站、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农办):

按照《2016年泉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泉政办〔2016〕109号)及《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的工作要求,区林业局制定下发《洛江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洛政林〔2018〕85号),并于8月1日至8月30日开展抽查工作。现就有关林木采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林地双随机抽查组织机构

由区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按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二、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

2018年上半年审批的一般用材林采伐(包括病虫害林木采伐审批),全区应抽查的乡镇6个,应抽查伐区片数共75个。按照抽查率不少于全部伐区片数的10%原则抽查,抽中罗溪镇 、马甲镇、河市镇等3个镇共计8片伐区。

三、抽查结果

通过实地调查,核对审批项目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有无出现盗砍滥伐、超范围采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经查,8个被检伐区均未发现违法违规采伐现象。

附件:2018年上半年一般用材林林木采伐许可(第一次)双随机抽查事项情况表

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

2018年10月8日


2018年上半年一般用材林林木采伐许可(第一次)双随机抽查事项情况表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业主单位名称

采伐证号

检查结果

备注

1

林木采伐许可

罗溪新东村委会

泉洛集采字[2018]108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2

林木采伐许可

黄坤山(罗溪后溪村)

泉洛集采字[2018]37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3

林木采伐许可

罗溪垵内村

泉洛集采字[2018]27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4

林木采伐许可

罗溪垵内村

泉洛集采字[2018]38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5

林木采伐许可

马甲新建村大埔、下厝、岭刀组

泉洛集采字[2018]21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6

林木采伐许可

马甲西头村池后组

泉洛集采字[2018]47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7

林木采伐许可

河市南塘村村委会

泉洛集采字[2018]17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8

林木采伐许可

河市溪山村下大河组

泉洛集采字[2018]34号

对伐区四至、采伐类型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时间有无盗砍滥伐和是否超范围采伐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法行为。

松枝尚未进行焚烧处理


抄送: 泉州市林业局“双随机”办,区编办。

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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