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漳政综〔2019〕5号)、《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漳工信中小〔2020〕1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申报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范围
1.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创业创新,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涉及中小企业生产、销售等过程所需的检验检测等各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引导和聚集社会资源,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标准,在漳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连续经营2年以上;当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补助标准
1.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技术改造实际设备投资(含软件投资)应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期内实际投资额分档给予补助,实际投资额在150万元(含150万元)给予补助15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150万元以下给予补助10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给予补助8万元。
2.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奖励。对在第六届福建省“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市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奖励,可同时享受其他市级资金补助。
3.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补助。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实施期内购置服务软件或服务金额应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照实施期内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或服务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服务平台获得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安排资金,除按政策规定可叠加支持奖励外。符合本文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若补助资金超出当年度预算,则按同比例削减。其中,已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按照项目实施期内实际投资额分档给予补助,不按同比例削减补助资金。
2.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经发、科经)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填报项目资金申报书,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正式联合行文(行文须体现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文件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
3.根据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创新型中小企业数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确定推荐企业数,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和漳浦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平和县、南靖县和台商投资区原则上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和华安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超过2家,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和漳州高新区原则上推荐企业不超过1家。同一企业不在2个年度连续推荐。
4.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用于证明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名称与其他佐证材料上不一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用于证明企业划型,在社保缴费系统查询下载);
4.企业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情况(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实施期内购置设备(技术)等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期内购置设备的现场照片)。
五、联系方式
1.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科 任德春 0596-2037635
2.市财政局 企业科 陈江鹏 0596-2021135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4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所 在 县 区
申请时间(年月)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自愿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本企业填报的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项目实施期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项目实施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2023年 月 日
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点: | 注册时间: | 所属行业: | |||||||||||||
法人代表: | 手机: | 联系人: | 手机: | ||||||||||||
经营范围:
| 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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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有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 | ¨有 ¨无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中型 ¨小型 ¨微型 | ||||||||||||||
企业购置设备(技术)情况 | |||||||||||||||
序号 | 票据编号 | 票据时间 | 设备和技术名称及型号 | 单价(万元) | 台(套)数 | 总价(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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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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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信部门实地审查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 实地审查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实际投资额(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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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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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H5解读 | 关于申报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附件: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