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双第农场农办: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农人〔2022〕16号)、《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漳农人〔2024〕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漳州市范围内,从事农、林、牧、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且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均可按规定申报。
(一)生产能手
1.种植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种植优质农作物达到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2.养殖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养殖优质畜禽品种、水生动植物达到较大规模(数量),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3.加工能手:指在农村专门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且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并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
(二)经营能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农村经营人才。
1.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监事长以上成员。
2.家庭农场主:指家庭农场负责人。
3.农村经营人才: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农(林、水)产品运输业、农(林、水)产品销售业、观光休闲农业、森林生态旅游业,以及其它涉农(林、水)服务业的经营,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或能解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三)农民技术人员。指有发明专利或获市级以上科技推广类奖项的人员;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在实践中开展探索性的实验,分析解决技术中的某些难题,能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引进、推广新品种和先进技术,取得一定经济与社会效益,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群众认可度较高的人员。
二、遴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4年4月-5月)。区直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办)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广播等媒体全方位提高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率。每个乡(镇、场)推荐1-2名候选人。
(二)个人申报(2024年5月)。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需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及先进事迹需提供电子版〕,具体如下:
①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1,仿宋GB2312小四号,A4纸双面打印,不另加附页、不要同其它材料装订在一起);
②申报对象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内容详实,1000字以内);
③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佐证材料按“申报人员佐证材料封面样式(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顺序装夹成册并标注页码,其中“公示材料”空一页(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公益事业、专业素质、经营规模、示范带动、行业创新”等5方面所提供佐证内容参考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人选评分表(详见附件3);
⑤申报对象本人征信情况(需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⑥申报对象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申报时,需提供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复印件的原件,经现场核验后,原件退回。
(三)初审推荐(2024年6月15日前)。由申报对象所在乡(镇、场)进行初步遴选,于2024年6月15日前推选1-2名候选人(须出具推荐书,详见附件4)上报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家初审(2024年6月-7月)。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领域中级职称以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征求综治等部门意见、区委组织部门把关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漳州市推荐3名候选人的要求形成推荐名单,于2024年7月26日前上报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对象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乡(镇、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办),由各乡(镇、场)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书(详见附件4)报送至区委农办秘书股(区农业农村局2楼203室)。
联系人:蔡巧敏、高雅娟;联系电话:0596-6558597;联系邮箱:Lhnyj6558595@。
附件:1.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
2.申报人员佐证材料封面样式(材料清单)
3.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人选评分表
4.推荐书
????????????????????????????????????????????????????????????????????????????????????????????????????????????????????????????????????????????????????????????????????????????????????????????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