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关于做好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漳就业一个月及以上的我区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积分标准
1、吸纳 1 位省外(宁夏、湖北、甘肃定西、甘肃临夏籍除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1 个月(含)以上可获得 1 积分;
2、吸纳 1 位宁夏、湖北、甘肃定西、甘肃临夏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1 个月(含)以上可获得 1.5 积分。
(二)奖补金额计算方法
1、当地人均奖补金额=当地吸纳奖励资金总额÷当地企业申报的吸纳符合条件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产生的总积分;
2、企业奖补金额=当地人均奖补金额×该企业申报的吸纳符合条件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的总积分。
三、申请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30日向芗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一次性申报吸纳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吸纳奖励申报表》(附件1);
(三)《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花名册》(附件2);注:此表电子版发送至zzxcjy0596@邮箱。
(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银行代发的2020年9月工资凭证或职工签收的2020年9月工资单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企业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2、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吸纳奖励人数。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列入实际用工企业吸纳奖励人数。
3、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名单可联系芗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获取,或到xcsybx@(密码3951901)自行查看,具体申领情况以最终申报材料为准。
联系电话:3951908、3951906
地址:元光南路16号4楼
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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