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小额贴息的通知
2021-01-14 00:00:00   来源:龙海市   评论:0 点击:

>  根据省、漳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2021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小额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要求,请各基层林业站加强宣传发动,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小额贴息的2021年贷款起始时间区域为:2020年1月-12月;贴息期限为贷款期限,即以实际贷款时间计算发放贴息额时间,实行一年一贴,据实贴息;借款合同的用途应为:种植花木,不能用于经营性树木;借款合同的金额与借款凭证的金额应相符;贷款金额应在30万以内。

符合要求的农户个人,按照自愿上报的原则向各乡(镇)场林业站进行申报。申报应提供下列相关材料:①借款合同;②借款凭证;③利息单(存款明细);④申报表;⑤备案明细表;⑥审批表;⑦身份证明复印件;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定要清晰明了,且不能超过有效期。

贷款到期后,需向林业站提供相关还款材料并上报市林业局审核及现场检查核实。还款材料包括:还款凭证、身份证明、利息单、审核表等。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

市林业局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6558675。

???????????????????????????????????????????????????????????????龙海市林业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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