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79号)精神,经复审,现将芗城区2021年4月份批拟享受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严国和等335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6号,邮编:363000,联系电话:0596-3951908。
附件:2021年4月份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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