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月港温泉给水工程取水泵站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06 00:00:00   来源:龙海市   评论:0 点击: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月港温泉给水工程取水泵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月港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月港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东泗乡碧浦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为:1、建筑工程:项目总用地37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3.0平方米,其中温泉泵房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地上一层;管理房建筑面积299.6平方米,地上二层;门卫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地上一层;2、结构工程:温泉泵房及管理用房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预制管桩(PHC)基础;3、装修工程:包括管理房、温泉泵房及门卫的外墙、外窗、楼地面、内墙面等;4、给排水工程:包含生活给水系统、中水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给水干管采用PE管,生活排水管室内部分采用PVC-U塑料排水管,雨水管采用PVC-U塑料雨水管;5、消防工程:为一路供水DN150供区内用水,在道路周边设置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 ,并在场地内连成枝状给水管网,包含消火栓给水系统;6、电气工程:设备配电控制、照明、防雷接地、自控仪表、综合布线(电话、宽带网)、安防监控系统、用电为三级负荷;7、智能化工程:三合一电信光纤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8、暖通工程:所有通风系统的风管在穿过防火墙或重要房间的隔墙上等下列部位均设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排烟风机选用高温排.烟柜式离心风机或轴流风机,排烟风机的吸入口处均设280°C排烟防火阀;9、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围墙、不锈钢栏杆、植草砖硬铺、混凝土路面硬化、马尼拉草地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月港温泉给水工程取水泵站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7025963.28元,发包价6323366.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在管理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不能解密的除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6日 08:00:00至2021年5月19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12: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保函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_电子交易平台(网址:/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月港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海澄镇月港大道16号20-17,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61013,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邮编:36300

电子邮箱:zjobzz@

电话:0596-2965573,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号、龙海市石码镇大埕28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0596-65605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海市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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