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2021-06-24 00:00:00   来源:漳州市科技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和国家、省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2号)、《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发〔2021〕1号)要求,根据《漳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财教〔2018〕3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推广,重点支持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优先推荐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科技特派员百企千村工程”成效显著的挂钩帮扶项目,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漳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且为2018年-2020年选认的市级科技特派员、2020年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或服务对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对有省、市级到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和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RD负增长的申报单位,不再受理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2018年-2020年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或2020年选派的省级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应是2020年以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结束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在申请书中应明确项目已开展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概要及已实现的技术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情况,成果辐射带动情况,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核心技术已获得财政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注册和人员(专家)用户注册,如果之前已在福建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过单位和人员注册,则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新版的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已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单位可以通过单位账号或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申报用户,单位管理员分配申报用户步骤:单位管理员登陆福建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showLoginPage.do?type=support)页面的->单位管理->申报用户管理中进行新增),登陆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showLoginPage.do?type=zhangzhou)页面的->申报管理->申报指南->选择正确的申报指南(2021ZZKTP01)─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并提交审核。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附件:

  (1)必要附件:①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按照《漳州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进行归集,详见附件1)及相关票据原始扫描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含主营收入、研发投入)。②技术指标佐证(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评价证明、测产报告等);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文件,及核心技术是否获得财政资助情况说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相关附件:①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②技术成果证明,如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及其他证明文件。

  4.各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项目推荐工作,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申请项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失信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同时各推荐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需新增推荐方案进行内部的审核推荐,推荐方案审核通过项目推荐受理完成,项目生成受理编号,于7月3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函一式两份寄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5.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8月2-4日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南楼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没有“受理编号”的申报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社科 王永兴、沈细冰

  电 话:0596-7092576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四楼

  

  附件:1.2021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投资明细表

    ??2.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3.2021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4.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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