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农商银行紫泥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07-01 00:00:00   来源:龙海市   评论:0 点击: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农商银行紫泥支行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4】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紫泥镇城内村(原址重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五层总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以及各项配套设施,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554684.7元(含暂列金121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农商银行紫泥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1000-1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发包价为2311316.23元(含暂列金121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8年6月~2020年6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日 08:00:00至2021年7月21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20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06068607,传真:/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综合楼三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shenghua@

电话:0596-2860055/13850592755,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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