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煊海贸易商行等155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
经查,延平区煊海贸易商行等155户食品经营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因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经我局发出《关于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的公告》(延市监限销告〔2023〕1号)后,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我局于2023年9月6日发出《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公告》(延市监拟销告〔2023〕1号),延平区煊海贸易商行等155户食品经营者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职权注销延平区煊海贸易商行等155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本公告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延平区煊海贸易商行等155户食品经营者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延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