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10-18 06:00: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1995—2023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

二、目标任务

梳理出我区现行有效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布。

三、工作进展

评估清理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160件,保留151件,废止9件。2023年10月7日,报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范围和期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自通知公布之日起须停止执行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主要内容

对1995—2023年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因有效期已过、完成目标任务、已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应予废止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作出拟废止建议,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废止,有关部门和单位须立即停止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固定电话

联系人: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曹丽清

联系固定电话:0599—86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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