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3-01-13 07:00:00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文件要求,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供电接入工程收费检查情况的函》(闽发改函〔2022〕395号)有关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南平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三、工作进展

2022年8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供电接入工程收费检查情况的函》(闽发改函〔2022〕395号),张朝阳常务副市长批示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工信、电力等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2022年9月,市发改委牵头成立南平市城镇供电接入工程建设分担机制工作专班,会同相关单位起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至11月,先后多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11月10日,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市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协调会议,讨论并修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前期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协调会研究的基础上,市发改委牵头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

2022年11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实施办法》。

2022年12月,根据专题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照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对《实施办法》完成司法合规性审查。2022年12月29日,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办法》。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南平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设用地,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的区域为准。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适用范围及定义、费用分担机制、项目实施流程及要求、费用实施机制、特殊项目处理、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附则等七个部分,另附件一份。

1.适用范围及定义包括两条内容,主要为实施细则适用范围、电力接入工程费用范围。

2.费用分担机制包括五条内容,主要为电力接入工程各类别费用分担机制。

3.项目实施流程及要求包括四条内容,主要明确不同类别的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流程和要求。

4.费用实施机制包括两条内容,主要为电力接入工程建设及费用结算模式。

5.特殊项目处理主要明确特殊电力接入工程的方案。

6.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包括两条内容,主要明确储备土地项目和市政配套、其他类项目建成后资产处置与后期使用、运维的方式。

7.附则主要为执行时间及解释权归属。

8.附件主要对工程及建设范围予以具体明确。

六、关键词诠释

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与公共管网最接近处)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报装或个性化需求等延伸服务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平市能源主管部门      0599-886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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