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4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为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平实际,经市政府多次研究,制定出台《南平市2024年实现“开门红”和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出台政策主要是为了破解南平当前经济存在的内生动力不强,龙头企业的创新和人才支撑不足、社会预期偏弱、有效需求不足、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收缩等问题,特别是针对文旅消费、体育消费、疗休养、会展经济等我市特色亮点,从多个方面出台扶持举措,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经济活力,全力以赴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为全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6大方面、29条政策,分别是:
第一方面,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重点包括: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服务企业开拓市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支持提升科研水平、推动企业纳规入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8条。
第二方面,持续推动消费复苏。重点包括:奖励引流域外游客、做大做强会展经济、支持兴办大型文体活动、鼓励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促进房地产消费、稳定扩大传统消费、培育拓展文旅航线等7条。
第三方面,精准服务项目投资。重点包括:发挥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要素保障、提速工程项目审批等3条。
第四方面,支持企业降本增效。重点包括:构建高质量物流网络体系、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用电成本等3条。
第五方面,保障人才用工需求。重点包括:强化“双碳”人才招引、鼓励企业招工稳工、保障困难群体就业需求、构建就业服务体系等4条。
第六方面,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重点包括: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4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涉及奖补的政策,除已明确由省、市财政承担的奖励外,剩余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兑现。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综合科 0599-861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