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2024-02-23 07:00: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延平区统计局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统计法治学习,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一)抓关键少数,推动党政领导领头学。一是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效应”,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共5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二是部门及领导干部广泛学。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必修课,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教育。

(二)抓发动带动,推动统计人员全面学。一是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福建省统计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工作例会和局党组会进行专项学习。精心开展“统计微讲堂”、业务“大比武”,全面提高本局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按需培训,进一步强化统计人员法治思维,不断筑牢统计法治基石。二是以年报(定报)培训和阶段性全面培训为契机,适时梳理全区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汇总,专门组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全行业的业务培训,有效夯实基层统计力量。2023年以来,我局对全区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统计人员、21个乡镇(街道)分管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17场分专业、全覆盖的统计业务及法治培训。

二、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提高宣传对象广泛性。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延平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2023年全区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重新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精神宣传读本,专门发放给区有关领导、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印制宣传手册、宣传单发放给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重点人群法治宣传。

(二)营造统计宣传氛围。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于9月20日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宣传单350份;于12月4日参加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宣传单200份;于12月8日举办延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普法展板、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5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统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统计监督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我局高度重视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于9月21日-22日对茫荡镇、南山镇、大横镇、紫云街道辖区内37个检查单位统计数据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部分的问题,已现场要求企业整改,同时对一家违法的建筑业企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二)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区委、区政府分别传达上级统计机构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任务,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把关,全面压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治理的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走深走实。

(三)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根据《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自纠工作的函》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相关部门开展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自纠工作,经过部门自查,目前尚未发现我区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和做法的情况。

四、今后工作目标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作用,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根本着力点,同时,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统计工作,强调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不依法统计的严重后果,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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