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2007]8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科研院所,各高等院校,各大型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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