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因报考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01职位第一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现对拟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疑义,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联系:0599-88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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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因报考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01职位第一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现对拟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疑义,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联系:0599-88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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