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br>在全县继续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br>
2017-01-06 00:00:00   来源:南平蒲城县政府   评论:0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南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暂行规定》,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提高血液质量,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县继续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和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 二、任务和对象 1.任务:2017年全县计划筹集采血2100人次42万毫升以上,以满足全县患者在医院的临床用血。 2.对象:凡在我县居住,年满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到60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都应加入到自愿献血队伍中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人每年可献血2次,每次献血间隔时间为6个月,一次献血200-400毫升为正常量。2017年的献血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志愿者组成。 三、措施和办法 1.强化组织领导。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教育局、效能办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献血办公室,由县红十字会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卫计局医政股、县医院输血科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县献血办负责组织协调参加献血单位与南平血站采供血有关事项。各献血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献血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献血任务。 2.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献血救人,为生命接力”的浓厚氛围。县献血办要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献血法》和《献血条例》;县医疗机构要运用宣传栏、墙报和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县电视台要为公民献血做公益宣传。 3.督促检查落实。根据《献血法》有关规定,对无偿献血者按献血量多少,各单位应给予适当的营养补贴,但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变相高额补贴。为感谢无偿献血者,南平血站也将为献血者准备了小礼品。为了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已将无偿献血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加分内容。县效能办和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全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4.组建应急队伍。为避免发生血荒,在城区医疗单位和县公安、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以及献血志愿者中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5.配合现场采血。市中心血站每月22日上午(浦城献血日)在我县采血一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待所)空坪为固定采血点。各献血单位务必提前组织本单位献血人员,安排好献血相关事宜,献血者必须吃过早餐后按时(22日上午8:00到中午11:30)到达指定采血点。各献血单位要确保完成全年献血任务。 附件:2017年浦城县无偿献血计划安排表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