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平区人大预算说明
2017-01-19 00:00:00   来源:南平延平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2017年部门预算经南平市延平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人大的主要职责 保证本行政区内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人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延平区人大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延平区人大 财政核拨 21 21
三、人大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监督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2、根据本级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区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3、大会期间,选举任免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任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5、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组织交办区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保质保量按时答复,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作出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 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7、办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区人大机关事务性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收入预算为49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75万元。另上年结转收入52.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9.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34万元,公用支出176.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99.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10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408.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二)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三)2100501医疗保障—单位医疗17.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福利支出。 (四)2210201住房公积金20.9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五)2010109人大信访工作3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重要接待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66%,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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