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关于印发《顺昌县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11-28 00:00:00   来源:顺昌县   评论:0 点击: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

为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101号)和《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农〔2020〕11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抓好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2020年底前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和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多功能拖拉机情况,建立台账,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第二阶段,2021年全年开展集中攻坚,开展联合整治,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2022年巩固提升,认真分析总结前两个阶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提请当地政府出台进一步整治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管理,全面摸底排查

1.禁止新机挂牌和新训多功能拖拉机驾驶证。目前,全国所有省(市、区)已停止给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要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严禁办理多功能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发证。坚决查处违规核发牌证的单位和个人。

2.严格抓好牌证管理。对使用年限满5年的多功能拖拉机,不得办理所有权转移,不得办理跨地市级行政区域转出登记;对使用年限满6年的多功能拖拉机要提前2个月发送提示通知,提醒机主申请延期检验或办理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

3.全面摸底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摸底排查,摸清乡村逾期未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分布区域、数量和使用情况,逐台完善档案内容,做到一机一册,材料完整。同时要对挂外省农机号牌拖拉机在辖区内使用的情况进行摸排,及时核查确认外挂多功能拖拉机的登记和年检信息,并集中造册。

(二)加强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

1.开展联合执法。县公安部门、县农机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从县乡两级做好协作配合,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重点是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改装改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对逾期未报废的,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涉嫌假牌、套牌的,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公安部门可先行予以暂扣,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协助核实牌证的真伪并及时反馈。

2.加强劝导提示。多功能拖拉机教育为主,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和乡镇农机管理员作用,在节假日、民俗活动日、农村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将多功能拖拉机安全隐患消除在“家门口”。

(三)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成效

1.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县级对各乡(镇、街道)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道安工作督导范围。县农机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做到精准指导,推动落实。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县农机部门将“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的查询账户告知县公安交警部门并每季度通报逾期未检、已注销牌证的多功能拖拉机信息,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每季度将对多功能拖拉机及驾驶人处罚决定和记分情况通报县农机部门。

3.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聚焦多功能拖拉机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研究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每半年进行总结梳理,确保政策实施更有针对性和目的性。

(四)突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根据多功能拖拉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致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发一条提示短信、送一份政策宣传单、给记满12分违法驾驶人上一堂教育课、在多功能拖拉机较集中的乡镇举办一场法律知识图片展览活动,重点宣传多功能拖拉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突出安全警示教育。开展辖区事故警示图片展览、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对驾驶人员、机主进行警示教育。

(五)发挥政策作用,加快消化存量进度

1.加强政策宣传。在农机监理服务大厅摆放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相关资料;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政策;把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提高机主知晓率;鼓励符合补贴报废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机主自愿将多功能拖拉机交售回收企业报废。

2.优化服务便民。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做好农机回收企业认定,并按程序要求报备。要及时将回收企业的位置、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机主报废旧机。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要于12月26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2021年、2022年,每年6月26日、12月26日前将工作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县农机总站。


顺昌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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