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2-004-0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5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51312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饶长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顺昌县埔上镇土丰村洛元30-1号 |
350721004004JC00015F00010001
|
土地使用面积:104.13㎡/房屋建筑面积:188.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宗地于2021年3月经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2021年经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22年4月经埔上镇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且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符合村镇规划,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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