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210)
2022-04-27 06:00:00   来源:顺昌县   评论:0 点击: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2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顺政林证字(2007)第21020876号

庄道红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350721002001JE00031L00000001

洋墩乡连墩村

9亩

庄道洪与庄道红同属一人

   

  

           ????????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0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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