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429-01)
2022-04-29 06:00:00   来源:顺昌县   评论:0 点击: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429-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顺国用(2015)第001457号

20151358号

胡儒星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50721010022GB00107F00010020

顺昌县城南东路6号蝶景湾A区10幢204(原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东路6号A10幢204)

根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21)闽0721执9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闽0721执94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属司法拍卖,胡儒星名下产业转移给冯振旺、廖林英所有。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0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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