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509-0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5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城南中路9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9-7856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福建顺邵高速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起点与顺昌延顺高速井垄互通,途径大干、埔上至邵武 |
350721010023GB00004W00000000、 350721010009GB00006W00000000、 350721010009GB00002W00000000、 350721003013GB00001W00000000、 350721004011GB00015W00000000、 350721003009GB00004W00000000、 350721003009GB00016W00000000、 350721003009GB00014W00000000、350721003009GB00018W00000000 |
土地使用权面积:1443168㎡
|
公路用地 |
2015年3月20日顺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6年11月30日顺昌县国土资源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于2016年12月30日交地。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至邵武高速公路(顺昌段)建设项目供地的批复》,2021年8月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反馈高速公路项目土地登记问题办理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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