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规﹝2022﹞2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0号)。在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和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现将拟列入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水平项目单位公示如下:
项目单位 | 补助类型 | 项目建设地点 | 拟补助资金(万元) |
南平市鑫圣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水平 | 延平区洋后镇大禄村 | 50 |
武夷山奇茗甲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水平 | 武夷山市星村镇黎前村 | 50 |
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
举报电话(正常上班时间)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8879817、8827071
南平市财政局:8824537
附:补助范围、条件、标准:
第十四批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培育发展“渔业+旅游”体验新业态,打造成为乡村旅游线路的重要目的地,提升“水乡渔村”知名度和美誉度;每个要求获得补助的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15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的三分之一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