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龙岩市级基地、重点基地、冻猪肉储备、生猪活体储备、...
2023-12-14 07:00:00   来源:龙岩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岩商务规〔2023〕3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3〕2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龙政规〔2022〕6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龙岩市商务发展十五条措施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34号)要求,除“免申即享”项目外,经企业申报,有关县(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以免申即享形式,按0.5万元/家标准给予龙岩市祺弘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24家2022-2024年度第二批龙岩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一次性补助资金,合计12万元(具体名单及补助情况详见附件1)。

  2.认定上杭县蓝溪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2023年龙岩市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按2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合计20万元(具体名单及补助情况详见附件2)。

  3.以免申即享形式,按260元/(吨·月)的标准给予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级冻猪肉储备补助资金,合计6.9万元(具体名单及补助情况详见附件3)。

  4.以免申即享形式,按5万元/家标准给予长汀县吉龙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等3家基地市级生猪活体储备补助资金,合计15万元(具体名单及补助情况详见附件3)。

  5.认定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94家(次)企业信息采集员符合2022年度市级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补助申领条件,给予信息采集费补助合计13.43万元(具体名单及补助情况详见附件4)。

  6.将2023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因素法形式下达各县(市、区)商务局,用于开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以及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查安全隐患等工作,合计17万元(具体名单及拨付情况详见附件5)。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020。

  附件: 1.2023年龙岩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拟补助情况表

   2.2023年龙岩市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拟补助情况表

   3.2023年龙岩市级猪肉储备项目拟补助情况表

   4.2022年度龙岩市级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拟补助情况表

   5.2023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拟拨付情况表

  龙岩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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