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闽环总队[2018]67号),近期我局对我市2023年第二批177家参评企业进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经评价准备、系统初评和审核评价、拟评价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评价结果如下: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13家、环保良好企业164家(详见附件)。
望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等级以上企业督促其持续保持改善环境行为;对警示、不良等级企业加强监督,促进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2023年龙岩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第二批强制评价企业信用等级汇总表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