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利用外资)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4-02-29 07:00:00   来源:龙岩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3 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岩商务规〔2023〕3 号)和《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29号)精神 ,经企业申报,新罗区商务局、财政局审核上报,并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政策的1家申报单位进行补助(详见附件),补助资金合计11.09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97-2600190、0597-3383290

  龙岩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2023 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利用外资)拟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属地

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

补助资金

新罗区

2023年商务发展十条利用外资奖励资金

久溪(福建龙岩)酒业有限公司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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