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97-2600190、0597-3383290
龙岩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2023 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利用外资)拟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属地 |
补助项目 |
项目单位 |
补助资金 |
新罗区 |
2023年商务发展十条利用外资奖励资金 |
久溪(福建龙岩)酒业有限公司 |
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