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财 政 局
永农合办〔2021〕 2 号
关于下达2018—2019年区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专业合作社:
为支持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活动,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农合办〔2019〕01号)《关于公布2018年龙岩市永定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及(永农合办〔2020〕02号)《关于公布2019年龙岩市永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现下达2018年及2019年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10.50万元。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以及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8—2019年龙岩市永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1年02月23日
抄送:市农合办,区政府卢连芳副区长,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存档。
2021年0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