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福鼎市合成革行业绿色升级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9-13 06:00:00   来源: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近日,我市印发《福鼎市合成革行业绿色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是中国生态合成革产业名城,现有合成革及配套企业60家,有87条干法生产线、94条湿法生产线,年产值达70多亿元。为加快合成革行业绿色转型,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工作实施办法》

  2.《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行业环保整治提升、引导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企业兼并转型、实施退出补偿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以下措施:

  第一个方面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统领,龙安化工园根据产业规划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及其合成材料制品、专用化学品等产业,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布局,引导现有合成革及配套企业逐步退出,加快推进化工园区专业化转型。文渡项目区引导合成革企业发展水性、无溶剂等高端生态合成革产品,加快实施“DMF集中回收”项目,提高DMF回收率。积极推进“以商招商”“飞地经济”模式,实现资源互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个方面是推进行业环保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合成革行业环保整治提升,从企业管理、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处理、达标排放等方面全面提升合成革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全面完成车间密封、生产设施密闭、废气收集及废气治理设施的提升改造,提高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环保管家根据《福鼎市合成革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评分细则》开展专项评分,评分结果经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核后,提请市政府研究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评分结果将合成革企业分为环保ABCD四类,由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福鼎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A类企业鼓励技改提升,对B类企业加强专项整治,对C类企业实施黄牌警告、整改期一年未达到B类标准降为D类,对D类企业实施限期退出。

  第三个方面是引导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企业加快技改创新,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淘汰低效生产线,引导企业加大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文渡园区升级发展水性、无溶剂等高端生态合成革,对技改扩建水性、无溶剂等环保型合成革生产线,给予生产设备投资适当补助。

  第四个方面是鼓励企业兼并转型。鼓励国内优势企业通过投资控股(合作)、承担债务、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企业合并等方式兼并低效企业,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环评规划要求的新兴产业项目,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转让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对已转让、法拍的企业引进项目需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环评规划,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入园。对相关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议”政策。加强合成革企业厂房租赁监管,对已出租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环评规划要求的,限期一年内退出。

  第五个方面是实施退出补偿机制。鼓励存量企业主动退出,按照《福鼎市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出让提升发展质量实施办法》(鼎政综〔2020〕50号)相关规定,退出企业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优先收储,收储价格经评估及双方协商后报市政府确定,企业旧厂房按实际验收的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按实际评估值进行补偿,每条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生产线,按实际评估值给予退出补偿。政府收储之外的退出企业土地,经市政府同意由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收购,给予“腾笼换鸟”。

  四、政策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合成革企业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鼎政办〔2019〕51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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