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蕉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9-20 06:00:00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3日《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区政办规〔2023〕7号),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重点落实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的同时,持续向食用菌延伸,聚焦解决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打造丘陵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样板。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要求,2023年全区应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36万亩,补助资金110万元的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的附件2:福建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重点落实水稻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同时,持续向食用菌延伸,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思路。2023年全区应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36万亩,补助资金110万元的目标任务。从聚焦粮食作物和关键环节、推广生产托管服务方式、择优遴选服务主体、优化补助标准和方式、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开展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以上内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