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10-25 16:06:45   来源:宁德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宁政〔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开发区发展工作作了部署。现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作简要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18〕15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开发区体制机制活力,加快我市开发区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亮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亮点共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构建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各开发区成立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支持符合条件的运营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效融资。

(二)创新产业招商办法提出实施产业链招商计划,加快引进产业链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成立专业化招商公司;鼓励多渠道招商。

(三)持续优化园区服务提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各开发区运营公司创新融资服务,为开发区龙头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落实宁德市“1+5”人才新政,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出加快结构调整,引导优势资源向开发区骨干企业集聚,培育领军型、成长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创新工场、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模式,推进开发区绿色工厂建设。

(五)加强区域产业协作提出推广招商项目异地落户的经验做法;鼓励与省内市外开发区联合组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基金;可实行“一区多园”管理,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

(六)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清理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水平;根据产业项目的正常生命周期和行业特点探索弹性出让工业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应除住宅项目以外其它各类产业用地;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鼓励开发区工业企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

(七)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完善考评机制。根据省商务等部门每年公布的考核结果和要求,对评价结果全省后5名的省级开发区下达警告、限期整改等通知,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按程序报请相关单位对管委会负责人采取问责,直至采取免职、降级等惩戒措施;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全省最后1名的省级开发区,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督促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被省里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对机构编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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