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企业上报的2021年度、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的申报数据及凭证进行初审,并聘请福建省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数据进行审计,经省厅抽查组实地抽查后发现2021年度申报数据存在误差,我局将申报数据及凭证重新提交给福建省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再审,现对受补对象再审后修改部分予以公示:
一、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数据
经审核2021年度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巡游出租企业3家,巡游出租车辆63辆,年总正常在营月数489月(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本公示内容存在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3-3833153。
古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1.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汇总表(2021年度)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明细表(2021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