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鼎市2023年大中型海洋渔船高通量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补助方案》,我局经审核,现对符合高通量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补助发放条件的4艘渔船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序号 |
船名号 |
船舶所有人或所属公司 |
高通量终端开通时间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闽福鼎渔运04122 |
原属(福鼎市祥恒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现过户(福鼎市顺安渔业有限公司) |
2023/5/17 |
0.8 |
2 |
闽福鼎渔运09223 |
福鼎市晟兴渔业有限公司 |
2023/4/8 |
0.8 |
3 |
闽福鼎渔运07800 |
福鼎市其旭渔业有限公司 |
2023/5/14 |
0.8 |
4 |
闽福鼎渔运07811 |
福鼎市其旭渔业有限公司 |
2023/5/14 |
0.8 |
以上公示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93-7992661,联系人:刘先生。
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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