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鼎市2023年大中型海洋渔船高通量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补助方案》,我局经审核,现对符合高通量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补助发放条件的4艘渔船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序号 |
船名号 |
船舶所有人或所属公司 |
高通量终端开通时间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闽福鼎渔02776 |
福鼎市鼎兴海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5/10 |
0.8 |
2 |
闽福鼎渔02787 |
福鼎市鼎兴海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5/18 |
0.8 |
3 |
闽福鼎渔04667 |
福鼎市鼎兴海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5/5 |
0.8 |
4 |
闽福鼎渔04566 |
福鼎市鼎兴海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4/20 |
0.8 |
以上公示自2024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93-7992661,联系人:刘先生。
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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