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1-03 16:34:22   来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评论:0 点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专题学习、网络学习、参加学法统一考试、法律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

  二、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落实我省《关于贯彻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支持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出台、推进行政审批国家标准化建设、八五普法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督促领导班子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持续推进依法决策机制体系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动实施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舆情监管领域会商研判制度机制,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做好舆情监控台账,提高网络舆情监管能力,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核合同及文件61件,出具了相关审查意见书,并多次参与涉法事务相关会议,为我局做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参考,防控法律风险。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按程序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程序进行备案;清理废止我局印发的《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促进文旅消费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实施《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审查涉及促进文旅消费文件1份,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三)优化政务服务。根据省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梳理完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领审批服务事项127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确保权责清单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数据目录,明确权责事项、电子证照、政务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关联关系 ,强化政务数据共享、规范电子证照调用、落实统一身份认证等工作,让“无接触服务”等创新工作方式成为常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名称通俗化第一轮配置工作,推动传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法言法语”口语化转换,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查找。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相关案例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优秀典型案例。

  (四)推进数字化监管体系应用。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平台工作。积极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共参加执法平台应用推广视频培训会议。目前我局已完成执法终端、政务外网专线配备,单位电子印章和个人移动数字证书申领,完成平台权限配置,执法事项认领并进行非税配置,实现执法检查案件录入测试,为全面推广应用平台夯实基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在局网站公开检查结果。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数据目录,推行权责事项、电子证照、政务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关联应用。

  五、加强文旅领域立法保障工作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并于2023年11月23日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宁德加强木拱廊桥的保护与管理,促进木拱廊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六、提升文旅市场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参与研究制定《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福建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二)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以日常巡查为基础,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等,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222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105家次,办结案件102件,罚没款56.17万元,进一步净化文旅市场环境。

  (三)提升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全员额”岗位练兵,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全年组织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完成线上培训任务,全市在线培训达标率为92.31%。开展宁德、吕梁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通过交流执法经验、互查执法案卷、实地执法检查等方式,互学互助、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宁德与吕梁两地的执法办案、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并在我局官网上予以公布。在重要节点,结合“八五”普法、“蒲公英”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文明旅游”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绿书签”进校园、禁毒宣传进公园、防电信网络诈骗进社区等宣传。今年我局共开展“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宣传品3500多份。二是利用局门户网站公布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法规,设置政策解读相关专栏,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度,并及时更新内容。结合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向文旅市场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普法宣传,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执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向执法服务对象普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文旅市场普法宣传单1100余份,涉老旅游典型指导案例436册,《反有组织犯罪法》230份,禁止内容普法宣传单100余份。四是设计开发“宁德文物”小程序,推出《让文物说话》《红色闽东薪火传》等系列节目和新媒体产品共71期,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文物保护法》《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赓续红色基因,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创新。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有效处理举报投诉。提升受理投诉和“接诉即办”工作效率和水平,严格落实重要安保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45”市民服务热线、局应急值守热线接转畅通,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理。全年共受理举报市场投诉186件,投诉接收率、联系率、反馈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99.5%。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案件办理审查指导,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八、2024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文旅系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宣贯工作。贯彻落实好《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条例》《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等由我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并将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宣传任务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是持续打造平安文旅市场品牌将日常监管与各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认真落实“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职责,加强文化市场新兴业态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文旅行业经营秩序,打造平安文旅市场品牌,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各项任务,结合“蒲公英”普法品牌,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增强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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