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建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项目(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牛郎冈行政村东南侧海域,晴川湾西南侧海域,本次建设内容为福建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19跨-21跨区域,桥面宽度为23.5米,承台桩宽度为30米,桥梁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拟申请用海范围内桥长约101米。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跨海桥梁”。项目用海总面积1.8680公顷。项目工程总投资:14005万元。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为41年。
2、海域使用预申请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4、组织评审单位: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7899928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7973617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他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福建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项目(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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