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古不动产(2017)第173号
兹有土地使用者余根仓,现有房屋座落在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土地使用证号:古鹤集建(1996)字第07248号。因原先申请土地证时登记为余根村,现向我局提出申请,将名字由余根村变更为余根仓。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限于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受理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使用证件今后一律无效。
特此公告
古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