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宁德市郊野公园工程项目土地的预公告
2022-08-19 06: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实施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宁德市郊野公园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的范围面积:17.0785公顷。

2.征地范围:宁德市主城区东侧,北起钱岩山,途径鳌江村、金马海堤、东湖九孔水闸、金蛇山、终于贵岐山,具体位置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漳湾镇后湾村、鳌江村,城南镇贵岐村、金蛇头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宁德市郊野公园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由漳湾镇人民政府与城南镇人民政府按所属权地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对牵头组织者必要时给予严厉打击。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告知,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漳湾镇人民政府与城南镇人民政府组织该项目征地公告的张贴工作,蕉城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区域内房屋等地面构筑物的补偿工作,漳湾镇人民政府与城南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宁德市郊野公园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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