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为我区2018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监督抽检。本次抽检988批次,其中16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被抽样单位申请复检后,由复检机构检测,最终确定1批次合格。不合格批次为15批。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食品已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采取措施,开展核查处置。
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表(第十四期)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