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先租后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9-02-20 07: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岚环土让告字〔20193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租人)决定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租后让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见附表)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三、供地方式

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四、承租申请

(一)报名时间:2019220日至22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8层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

(三)报名材料:

    1.申请承租报告;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租金交付方式

土地租金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                        

    六、其他事项

    (一)出租合同由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承租人签订;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承租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租金之日起15日内交付宗地按现状标高进行交付土地。

(二)宗地内不得建设成套住宅、宿舍、宾馆、招待所和培训机构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三)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开工后1年半内竣工。动工开发标准为: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若逾期未动工建设,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无息退还已缴交的土地租金。开竣工由金井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会同区交通与建设局共同出具审核意见。

(四)行业类型及投资强度:宗地行业类型为其他制造业,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

投资强度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式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等。

租赁期满,若承租人未达到投资强度要求,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合同,收回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按残值补偿。

(五)由出租转为出让条件: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后,即可申请由出租转为出让。若提前达到约定条件,可提前申请由出租转为出让。出租转为出让由区经发局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用地联席委员会根据审核意见,若达到约定的条件,批准由租转让。

(六)宗地内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承租人须出资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做到各种废弃物达标排放。

联系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8层平潭综合实

           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

联 系 人:许琳琳   倪 婷 

联系电话:0591-23163230

网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9220 


 

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条件

出租

年限

租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2019G008

兴港东路南侧、吉祥南路西侧

4000平方米    (约合6亩)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其他制造业)

1.0≤容积率≤2.0

40%

10%≤绿地率≤20%

5

1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