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同意2018G007号宗地承租人变更补充合同的公示
2019-02-22 07: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2018G007号宗地变更承租单位的申请》,申请该地块承租单位由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现我中心已同意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的2018G007号宗地承租人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租)编号2018G007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经我中心(甲方)与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丙方)协商一致,拟订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补充合同(合同(租)编号2018G007号补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订立补充合同的内容:

1.同意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的2018G007号宗地承租人变更为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丙方),丙方承担原合同乙方一切权利和义务,因承租人转移可能引发的债权、债务以及经济法律方面事宜,均由乙方与丙方依法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先租后让文件及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甲方及丙方均应自觉履行。

    3.本补充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补充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及丙方各执叁份。

  二、公示期:

2019222日至2019227日,共5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19

    邮政编码:350400         联系电话:0591-23160025

    联 系 人:郑华登 陈 烨  电子邮件:pttdlyc@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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