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G007号宗地变更承租单位的申请》,申请该地块承租单位由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现我中心已同意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的2018G007号宗地承租人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租)编号2018G007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经我中心(甲方)与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丙方)协商一致,拟订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补充合同(合同(租)编号2018G007号补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订立补充合同的内容:
1.同意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的2018G007号宗地承租人变更为八方物流(平潭)有限公司(丙方),丙方承担原合同乙方一切权利和义务,因承租人转移可能引发的债权、债务以及经济法律方面事宜,均由乙方与丙方依法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先租后让文件及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甲方及丙方均应自觉履行。
3.本补充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补充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及丙方各执叁份。
二、公示期:
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5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19层
邮政编码:350400 联系电话:0591-23160025
联 系 人:郑华登 陈 烨 电子邮件:pttdlyc@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