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环土公示〔2019〕6号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用地供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岚综管办〔2016〕25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用地供应程序(试行)>的通知》(闽岚综管办〔2015〕217号)等文件,按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19年2月20日先租后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19年2月27日报名截止。经审核,承租人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条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9G008 |
地块位置 |
兴港东路南侧、吉祥南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业设备制造业) |
土地面积 |
4000平方米 (约合6亩) |
出租年限 |
5年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其他制造业) |
10万元 |
承租人 |
福建省平潭县诺亚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19年3月1日 至 2019年3月7日。
三、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后,由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土地利用处。
邮政编码:350400
联系电话:0591-23157068
联 系 人:倪婷 许琳琳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日